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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會員註冊確認程序 成為自售會員,您必須先完成以下註冊確認程序,步驟依序為:(1)註冊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帳號並且登入;(2)確認自售會員資料;(3)確認電子信箱;(4)同意使用規範,完成以上步驟您即成為自售服務會員並能夠使用出價功能。 |
三、費用 |
| 四、服務使用規則 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對於您所刊登之自售商品及資訊( 以下稱「自售資訊」)不會進行檢查、過濾或其他調查,但仍保留刪除該自售資訊之權利。如您違反本使用規範或任何服務使用說明或自售資訊有違法之虞,台灣單車行銷平台有權不經通知立即刪除您所刊登的自售資訊且終止您使用自售服務的權利,情節嚴重時並得終止您使用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其他服務。如因您所刊登之自售資訊商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致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受第三人追償或受主管機關處分時,您應賠償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使用台灣單車行銷平台自售服務應遵守下列規定: ◎您不得刊登來路不明的商品。 ◎您不得違反刊登行為之規範《同一個人不能申請多個販售帳號》。 ◎對於您出售之商品如已有買方得標時,您即有責任按照得標金額與其他約定之交易條件出售該商品。 ◎對於您已經得標的商品,您即有責任按照得標金額與其他約定之交易條件付款。 ◎您不得操縱自售,或干擾正常之自售與競標程序。 例如:1. 利用多重帳號對自己的自售物品進行出價,故意抬高最高出價。 2. 在其他賣方進行自售時與對其出價的買方接洽,向買方兜售類似或相同物品。 |
五、授權 |
六、交易安全注意事項 |
| 七、服務中止 自售服務宗旨在於提供24小時不間斷的網路自售活動,保持系統不間斷以及各項服務 正常運作是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全體工作人員努力的目標。除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台灣單車行銷平台之事由所致者外,若由於台灣單車行銷平台自售服務之系統維護、更新、故障或中斷,使您暫時無法使用全部或部分的自售服務功能時,因為刊登販售是不收任何費用的,所以也無任何賠償條款。 |
| 八、責任範圍 除本使用規範另有規定外,台灣單車行銷平台對於您因使用自售服務所生之損害不負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 |
九、免責約款 |
十、稅務申報 |
| 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使用規範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您並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十二、本使用規範之適用與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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